雲林縣崙背鄉補助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通過獎助金計畫

崙背鄉公所鼓勵鄉民參與客語認證之獎金獎勵,大人小孩都可以喔!
資料來源與申請表: https://tinyurl.com/kasu1000keu

雲林縣崙背鄉補助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通過獎助金計畫
中華民國109年4月13日訂定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修正

一、依據: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推動客語發展辦法。

二、計畫目的: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復育、增進崙背鄉(以下簡稱本鄉)鄉民或服務本鄉之各機關學校教職員工客語能力,鼓勵參與客語能力認證,以永續傳承客家語言,特訂定本計畫。

三、補助對象:
(一)設籍於本鄉之國中、小學生及鄉民(含新住民),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戶籍遷入或依親日最晚為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
(二)服務本鄉各機關學校之教職員工,凡參加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合格者(任職日最晚為認證考試報名結束日前)。
(三)曾經受有其他機關相關補助、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本計畫之獎助金;申請人就同一級別(含不同腔調),曾申領者不得重複領取。

四、補助金額:
初級-每名新臺幣1,000元、中級-每名新臺幣1,000元、中高級-每名新臺幣1,500元。並得視年度預算經費調整之。

五、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請表暨領據(如附件1)。(二)身份證明文件影本(身分證或居留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檢附之文件,均不予退還。
申請人如為18歲以下者,需有法定代理人簽名蓋章。

六、受理期間:應自該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依報考網站公告為主)起1年內(但不得跨年度),若收件截止日適逢假日,順延至工作日當日,申請人請於上述時間內將申請資料親自送達或以掛號方式寄達本所(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表件不全者,本所得要求申請者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本所得不予受理。

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所得撤銷原核定獎助金,並請求返還之,逾期不繳回者,本所得依相關法令強制執行:
(一)提供不正確或不實資料,致使本所依該資料而作成核定者。
(二)違反其他違背相關法令之情形者。
(三)有誤發之情事發生者。

八、經費核銷與撥款:
(一)申請人應檢附計畫第五點申請文件及依第六點受理期間內向本所提出申請辦理核銷與撥款事宜。
(二)獎助金依申請先後發給,至本年度預算用罄即不再受理。
(三)相關經費俟預算完成法定審議程序後再行發放。
(四)本所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計畫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所網頁,恕不另行通知。

九、經費來源:本所「108年推動客語為通行語」執行成效獎金或本所年度預算中編列支應。

資料來源與申請表: https://tinyurl.com/kasu1000keu